市残联集体学习宪法

  • 发布时间: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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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市残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刘学永在学习后做了讲话,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尹燕青主持了学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习后刘学永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人人有责。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党员干部是关键,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党员干部始终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市残联办公室)